日前,深圳市罗湖区某公司又一次将288万元欠税款上缴入库。该公司财务人员对此感叹:多亏了税务部门的帮助,我们才摘了欠税“帽子”。
早在1998年,该公司将一项资产出售,产生税款740万元,但因该公司无资金缴纳,由此形成了巨额欠税。2002年,深圳地税一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控管,发出催缴通知书,并有针对性地把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措施反馈给该公司;同时从该公司实际出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帮助他们利用自身现有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取得资金用于经营,扩大税源,还多次与金融机构联系,帮助该公司以资产抵押等形式贷款。
为此,该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并通过努力分两次缴纳了585万元欠缴税款,其余未缴税款有望近期缴清。在此次清理欠税中,由于税务人员真正做到了严格执行法律,增强服务观念,从而取得了税务部门与企业“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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