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鉴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复杂与漫长,此项改革可能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当前,对个税实施“微调”已被有关部门提上日程,而调整起征点或许将是第一步。一位知情者说,“财政部其实早已将个人所得税方案上报国务院,这个方案将是一个过渡性的方案”,因为这样可以绕过必须经过立法程序才能解决的税率等的难题。“方案中,起征点定的是1200元。”
目前,海南省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是多少?该起征点会不会因此契机再进行提高?针对《经济观察报》的这则消息,16日下午,南国都市记者来到省地税局采访,该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海南省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不会再上调。
省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黄清处长说,从1994年开始,我海南省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法定扣除800元,另增加400元的费用扣除,共1200元”(也就是媒体上所说的“起征点”)。黄处长表示,目前海南省这个标准是不会再上调的,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费用和扣除标准和不征税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一些地方违反统一政策,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不征税项目适用范围的文件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一律不得执行,已执行的要停止执行。”而海南省肯定会贯彻《通知》精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统一性。
海南省地税局:个税1200元起征 标准目前不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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