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决定的通知》(财办[2002]35号)的文件精神,江西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经协商一致,于200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了《江西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决定的通知》。《通知》规定,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社团会员,对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实施具体管理,日常重大工作和年度总结要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推荐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担任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推荐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长担任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今年上半年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领导班子。
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后,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执业机构的业务融通,促进两个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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