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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税局:举报偷税漏税重奖10万元

2003-11-6 9:26 广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为鼓励广大公民对各种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广州市国税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

  广州市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可以采取信函、电话、来访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名、匿名举报,国税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10万元举报奖励有2宗

  今年1-10月,广州市国税系统对46宗经举报查处入库完毕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84万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4倍,其中金额达10万元的举报奖励有2宗。

  举报奖励的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人,但匿名举报的案件经查实,并且税务机关可以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也同样给予奖励。

  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案情的轻重、举报人所占用的时间、与税务机关的配合程度、举报材料的准确程度和补税、滞纳金、罚款入库额度的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入库数的5%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入库数的10%以内掌握计发奖金。

  电话上网都可举报

  每宗案件奖金最高数额可达10万元。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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