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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难撼车价

2004-2-3 9:54 潇湘晨报·邱晓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从7月1日起,对相当于欧洲Ⅲ号标准的减征30%的消费税。据业内人士认为,国家恢复对欧Ⅱ汽车征收足额消费税,不会引起相关车型车价的上升。 

  “以一辆售价10万元、适用5%消费税率的小轿车为例,其缴纳的消费税为5000元,获减征30%消费税后,只降低了1500元。”长沙广地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易雄分析说,汽车消费税是国家对汽车生产企业征收的,与消费者没有直接关系。星城某汽车销售商也表示,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优惠在零售车价中所占比例很低,在汽车降价已成大趋势的背景下,即便是税收优惠取消,厂家也难以在汽车出厂价上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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