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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审理方式 沈阳国税三分局集体“会诊”提速度

2003-8-9 8:55 沈阳晚报·刘强 张鹏 【 】【打印】【我要纠错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稽查案卷所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处理意见进行审查,核对证据、数据和法律依据。这一环节对整个案卷查处过程的合法性、定性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有的税务部门因为人力不足,往往采取一人对口一科的条块审理制,结果在审理委员会会审时,因个人意见相左,难免群枪舌战打起持久战,延误了结案时间和税款入库。针对这种情况,沈阳国税稽查三分局提出集体审理定案方式,把论证工作提到事前。

  集体审理定案制,就是对达到审理标准和疑难、有争议的案件,由主管领导牵头,会同审理小组成员共同给案卷的税政引用和定性问题“会诊”。意见一致后再拿到审理委员会上会审,常常获得一次性通过,过去常常要5至6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初审完的案卷,现在仅需3天就能完结。

  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审结案件135户,滞补罚款1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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