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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代表虚开增值税发票潜逃3年之后落网

2005-10-31 13:24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公安大港分局经侦支队日前成功破获了一起重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潜逃3年之久后终落法网。

  2002年7月,公安大港分局经侦支队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大港区港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庆”)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嫌疑,随即展开调查。随后,犯罪嫌疑人郭某(女,36岁,港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现事情败露后仓皇外逃。

  侦查员在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从天津市另一公司开具了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50余万元,其中税额21万余元用于抵扣税款。为应付税务机关检查,达到平账的目的,郭某于2002年4月付给上述公司两张转账支票。但这两张支票在经过一番转手后最终回到了郭某开设的私人账户上。表面上,港庆公司与另一家公司之间有着业务往来,但实际上两公司间并无任何商品交易活动。利用这一犯罪手段,在2002年期间,郭某让他人为自己先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00余万元,非法抵扣国家税款42万余元,使国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2002年7月25日,公安大港分局经侦支队以郭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但由于郭某早有思想准备,闻风潜逃,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办案人员没有任何松懈,上网追逃。今年9月,在开往山东德州的 1548次列上,警方终于将外逃三年之久的郭某抓获。2005年10月21日,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