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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地税稽查局五举措规范稽查行为

2003-8-5 8:58 广安日报·黄云 【 】【打印】【我要纠错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促进稽查工作廉洁、高效、公正,在内部制度建设与外部监督上狠下功夫。

  ———修订完善了《大要案报告及督办制度》、《稽查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稽查计划制度》等十项稽查制度,进一步细化了税务稽查工作程序,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了稽查四环节全过程的监控,构建了完善的稽查内部监督体系。

  ———推行税案曝光,实施税案“阳光”工程。将查处的大要案及典型案件以不同宣传媒体进行公告,置于群众监督之中。

  ———强化案件复查。案件复查工作由审理室具体组织实施,其复查比例占稽查结案的5%,对不同原因造成税款流失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加大重大案件审理移送率。对重大稽查案件移送主管地税局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且确保移送率不低于上年度查结案件的10%,强化主管地税局的监督。

  ———加强社会对检查人员的监督。进一步明确检查人员应遵守的廉政纪律、执纪纪律、执法纪律等各项纪律,实施了“检查人员执纪情况反馈卡”,“查前告知”和“廉政责任承诺”等制度,设立了检查人员廉政举报电话,确保了廉政监督制度在检查环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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