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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税推行“季节性定税法”

2004-10-15 14:41 来源:今日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有明显的淡旺季之分,但是无论他们赚多赚少,每个月要缴纳的税款却是不变的,这让他们觉得很为难。记者从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了解到,这些个体工商户有望改变纳税方式,他们将根据经营状况的淡旺季来核定税额,目前梅家坞一带已经试用这一新方法。

    杭州梅家坞某茶楼原先核定每月税额1000元,一年合计12000元。每到淡季,经营情况很差,1000元税额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不符合实际经营状况;而旺季经营状况好时,1000元的税额跟营业收入相比则只是一个很小的数字。采用“季节性定税法”后,梅家坞这家茶楼淡季每月核定500元,旺季每月核定1500元,一年合计仍然是12000元,但是纳税人觉得这样符合实际,更加公平。

    记者了解到,在开发区税务分局管辖下的西湖风景名胜区共有个体工商户832户,他们普遍存在经营状况淡旺季明显的情况。春秋两季经营状况好的时候,如果按照一定的税率乘以营业额,他们实际要缴的税可以高达3000元,但是像冬天,景区里一天都没几个人,月营业额也就只有1000多元。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额核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分级定额方式,就是把杭州市分为一类地段、二类地段、三类地段三个等级,再根据《杭州市个体行业定期定额等级最低月营业额标准》核定定额。另一种是保本测算法,就是按“保本营业额=经营费用/核定毛利率,经营费用=租金+从业人员工资+其他费用”核定。但是这两种方式都是“一年一定,月均定额”,对于淡旺季明显的个体工商户来说,核定的税额与实际应缴税额相差很大。

    针对西湖景区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随着季节大幅度变化的特点,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逐步完善个体工商户税额核定制度,改变“一年一定,月均定额”的传统做法,在西湖景区推行个体工商户“季节性定税法”。按具体经营状况分出淡、旺季,分别定税,使核定的税额更接近实际应缴税额。

    在推行“季节定税法”时,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注意做好服务工作,做到平稳过渡,坚持民主评议,每次较大批量的定额在下达以前,均请有关代征员、个体户代表及有关的评议小组人员共同进行评议。

    为做好2005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工作,该局选取了数种征收的方案进行问卷调查,鼓励纳税人提出自己的设想,让个体工商户业主自己选择合理的方案,通过这些基础工作,确定2005年定额的最优方案。
相关热词: 杭州 季节性定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