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张女士办了一张银行卡,银行每年要收10元卡费,却没有给她开发票。她问:不开发票岂不是逃税行为?本市税务机关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上海地区国有金融系统等八个行业领域尚未纳入统一发票管理范围,银行收取银行卡年费不必开统一发票,未开发票不一定就是逃税。
目前,国有金融系统、邮电系统、铁路、国内航空客运、水路客运、公交、人寿保险、国家拨款的学历教育单位或医疗单位等领域都尚未纳入统一发票管理范围,这些行业领域里的企事业单位开具凭证、邮单、话务收据,以及出售的客票、货票等,都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市分局批准的,可以入账。这些企事业单位各自按相关规定纳税,如银行主要收入是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其它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地方营业税和附加税。银行卡实际上是提供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所收取的电子银行服务费属于中间业务收入,也按规定缴税。
不少市民误以为缴水费、电费拿到的是收据,实际上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出具的是发票,在发票联上都有一个椭圆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上面还有“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按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经批准可以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这类发票被称作“冠名发票”,本市不少大商厦、大卖场都印制了“冠名发票”。眼下,一些大商厦、大卖场和大药房的日零售额很高,消费者到这些地方购物,往往得排队付款,拿到的则是电脑打印的收银条。不过,如果消费者要发票,可以用收银条换取发票。对这些商业企业实行的征税方式是“查账征收”,电脑记录的每笔零售收入都得缴税,一笔也逃不掉。
有关人士提醒市民,餐饮业、娱乐业、装饰业、中介业、租赁业、洗染业、照相业、婚庆礼仪服务业等行业的每笔收入都应开发票。市民只要拿到面值不小于10元的发票,不但可以刮奖,而且还可以参加摇奖。
银行卡年费免开发票 八领域未纳入发票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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