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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税不以税小而不为

2003-1-22 9:28 中国税务报·林 静 【 】【打印】【我要纠错
  四川省地税局面对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较大的客观现实,加强对小税种的征管,努力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使小税种发挥了大作为。

  2002年,全省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船使用税、城建税均比上年大幅增长,其中,城建税、契税、印花税增幅均在30%以上,土地增值税增幅更是高达106%。

  六小税种收入高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加强管理。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地税部门在征收期来临之际提前做好准备,加强宣传和征管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的管理;对土地增值税重在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地税部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工作联系,密切关注税收增减变化,严格执行缓税审批制度,加大清理欠税力度,使城建税一改过去严重滞后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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