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零售购物袋反倾销案尘埃落定深圳市一企业获零税率

2004-7-20 11:5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获悉,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以6:0的结果,终裁裁定来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的聚乙烯零售购物袋以低于正常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其中,我市恒隆塑胶品(深圳)有限公司获得了零税率,成为此次反销售案中最大的赢家。

  据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反倾销专家金焰介绍,美国ITC此次维持了今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的终裁倾销税率,即倾销幅度仍维持在0.20%到77.33%之间。其中我国7家接受强制性调查的企业的倾销税率从0.20%到41.21%不等,而其他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是23.06%,不应诉的国内其他企业的税率统一为77.33%。

  我市积极应诉的恒隆塑胶品(深圳)有限公司获得了0.20%的最低税率,而根据WTO规定,当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足2%,不得提起反倾销要求,也就是说美国海关对低于2%的倾销税将不予征收,恒隆塑胶品(深圳)有限公司由此获得“零税率”,而深圳另一家应诉企业深圳士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则由原初裁时的4.45%税率上升到了19.73%。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聚乙烯零售购物袋反倾销案尘埃落定,聚乙烯零售购物袋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格局将因此重新洗牌,恒隆塑胶品(深圳)有限公司有望从中获得最大利益。

  金焰则提醒被裁定较高税率的企业不要气馁,因为反倾销令并不能影响我企业向美国法院提出上诉,而且我国浓缩苹果汁行业曾有过胜诉的先例。根据美国法律规定,负责处理上诉的部门有两级,一是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一是美国海关与专利上诉法院。如对反倾销案的仲裁不服,可以先上诉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如仍不服,可再上诉美国海关与专利法院。上诉的期限一般为30天。即起诉在该项商品仲裁决定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30天内提出。法院在其判决后10天内在联邦公报上公布最终判决。如胜诉,则法院将责令商务部在45天内重新修订其反倾销令。金焰指出整个诉讼程序可能长达三年以上,无论最终法院裁定如何,但在诉讼期间反倾销令仍然有效。在这种背景下,我企业如果仍然不积极应诉,认识不到其危害性,认为自己的商品只要不出口到美国,就没必要参加应诉。这对整个行业是相当不利的,一旦反倾销最终成立,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欧盟等将可能跟随,那么我企业在海外市场将逐步败退,并导致国内市场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