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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国税取消“担保”土政策

2003-8-1 8:59 济南日报·赵英明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日从历城国税局获悉,长期以来,外地企业落户历城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需要找一家当地企业并利用其固定资产作担保,如今这项土政策已被取消。

  据了解,外地落户历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多是商贸企业,注册资金大部分只有50万元,固定资产少,人员流动性大。7月份,历城国税局辖区内共有21户企业突然“蒸发”,其中6家是外地企业,税务人员利用从“担保方”那儿得到的信息逐个找到它们。

  但是,外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落户必须找“担保”的做法在法律上却没有依据。按照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发展省城东部的要求,历城国税局决定取消这项土政策。同时,对企业做好事前和事后监督,防止个别企业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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