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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 汽车消费税可能调整为五级

2005-4-22 12:11 新华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在汽消费税改革方案征询意见稿中,税率由现在的三个等级调整为五个等级:即排气量分别为1升以下、1—2.2升、 2.2—3升、3—4升和4升以上的汽车,拟征收的税率分别为3%、5%、9%、14%和20%.越野车将按照最高税率征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消费税改革的原则应该是鼓励节能环保汽车,目前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不大,如果税率差距再拉大一些,尤其是对排气量大、消耗资源量大的汽车征收高税率,能够对节能和环保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