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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免税新规在重庆遇尴尬

2005-12-21 11:22  【 】【打印】【我要纠错
  教育储蓄免征利息税本是件好事,但轮到学校操作时却出现了新问题。昨日,市内某重点中学刘老师反映,学生现在向学校申领不到可以免税的证明,原因是学校没得利益不愿意办理。

  刘老师称,几年前在市内一家银行为女儿办理了教育储蓄,现女儿已读大学,准备支取免征利息税的教育储蓄,但女儿所在大学却以学校没有为学生开此证明的义务为由推脱。

  对此,刘老师认为,国家有关部委对教育储蓄免征利息税有明文规定:学生办理教育储蓄免税时,向学校申领证明,学校应主动到所在地国税机关领取标准式样的证明。

  刘老师说,教育储蓄免税新规遇到的尴尬,在市内学校普遍存在。他所在的中学也同样未到税务机关领取标准证明。刘老师为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把银行、税务、学校等部门都找遍了,但仍无着落。

  昨日下午,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咨询了市内几所知名中学,得到的答复均是:学校不为学生办理教育储蓄免税方面的证明,学生应找税务机关或银行办理。

  事实上,早在今年1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教育部就联合出台了教育储蓄免税新规: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证明样式由学校到国税机关领取(本报曾报道过)。

  对学生家长而言,教育储蓄可以减轻经济负担。相对其他储蓄而言,教育储蓄获得的利息收益更高,一方面,教育储蓄尽管是每个月存钱进账户,但支取时却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优惠。另一方面,教育储蓄存款的利息还免征个人所得税。据曾经享受过两种优惠的学生家长称,存2万元三年期教育储蓄,收益要比一般储蓄多好几百元。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称,标准的证明样式早已发放到基层税务机关,并且还会同市教委、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就教育储蓄免税问题向各学校下发了通知,并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学习操作办法。出现这种尴尬,不排除有学校因利益问题不积极。

  该人士表示,下一步将与教育主管部门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沟通,同时还会向有关方面反映这一情况,争取出台解决办法。市教委财务处人士表示,将对学校办理证明不积极的现象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