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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纳税应从小处着眼

2003-10-13 8:35 安徽日报·邱永林 【 】【打印】【我要纠错
  现在百姓的收入愈来愈多地朝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比如城镇居民有正规职业收入、兼职收入、出租屋收入等,农村居民有农机服务收入、打工收入等。大家都知道,我国目前针对居民个人的征税还很少,农民仅农业税,城里人仅利息税及个人所得税等,而像上边所说的兼职收入、租房收入、农机服务收入以及打工收入等则很少有人去到税务部门缴税,也没有人去督促这些人依法缴纳税款,因此如何把这些不起眼的税源建设起来,利用起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首先,税法宣传要落到实处。要从“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光荣”等口号的宣传上,进一步深入到“哪些收入该纳税”、“该交什么税”等方面,使纳税种类具体化,让税法在群众中得到具体落实,从而使老百姓对个人纳税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

  其次,努力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这也是世界各国都比较重视的事情。就我国而言,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纳税都是企业代劳,普通老百姓没有纳税的机会,自然也就很难养成纳税的习惯,因此当前要做到党政领导干部带头、企业法人带头、高收入群体带头,尽快尽早地培养和提高全体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最终促成全民依法纳税意识的形成。

  再次,明确纳税项目,优化服务环境。税务部门在向老百姓贯彻宣传纳税项目上要多做些深入浅出的工作,要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提出明确的主导方向,凡是取得了应纳税的所得,都应依法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并以“想纳税人所未想、行纳税人所未行”的新思路,建立健全服务机制,转变服务理念,同时严格依法办税,严打偷税漏税行为,以期建立健全适应我国国情的全方位公民纳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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