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州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把“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真正落到实处,州国税局通过积极争取,为全州18个县国税局和康定县姑咱分局配备了全套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设备。从4月份开始,我州国税系统已经正式启用该系统,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无偿为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至此,我州中小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票难的历史宣告结束。
在我州,受资金的限制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匮乏的制约,部分经营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没有自行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产品的销路。正式启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后,采用集中开票方式的纳税人只需购买金税专用设备(金税卡和IC卡),不需要单独再购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其他设备及读卡器,仅此项便可为企业一次性节约资金6000至10000元。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这可减轻了一笔不小的负担。
据了解,我州纳税人使用共享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不含十万元)。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录入委托单》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无偿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同时,税务机关也提醒广大纳税人:选择集中开票方式应按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办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发行、专用发票的领购、抄税报税和专用设备的缴销等业务;纳税人必须自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IC卡,不得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管;是否采用集中开票方式应遵循自愿原则,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税务机关不强制要求纳税人使用;对自愿申请进入主机共享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便可纳入主机共享系统管理;纳税人停止使用共享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应提前1个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妥有关手续后便可退出;由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不支持现用的ISA型金税卡,对已在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若要选择采用此种开票方式,必须重新购买PCI型金税卡和大容量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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