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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政策将考虑调整6个税种

2003-11-21 9:36 市场报·卢晓平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将进一步优化外资并购的环境,逐步消除政策障碍。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在“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上透露,为适应并购行为,我国将考虑调整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六个税种,出台新的税收政策。

  杨元伟说,现行有些税收政策已经不太适应并购行为,如税制方面不协调、所得税制度分离、优惠政策的区域性差异等。他表示,新的税收政策修订方向将从制度上降低企业在并购时发生的增值税负担,对转让企业全部产权和股权的转让都不征收营业税,原有资金账户的原贴税票继续有效,股权转让中不征收契税等。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论坛上也表示,目前外资并购行为的主要政策障碍正在消除。这表现在:外资并购基本上有法可依;在并购国有企业时所遇见的富余人员安置问题上,我国在社保政策上出台了有关规定,减轻了并购方压力;在资产评估上,现在采用了国际通行的评估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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