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何俊雄:如何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跨国公司本地化

2004-9-1 9:41 来源:搜狐财经 【 】【打印】【我要纠错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本地化问题研讨会”,本次会议围绕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本地化这一主题,结合百事公司投资中国及其本地化战略的实施,就跨国公司管理本地化、采购本地化、研发本地化以及经营模式本地化等问题展开研讨。搜狐网财经频道对本次活动进行独家直播。

    何俊雄:

    主办者上个礼拜五告诉我,让我来参加研讨会,我一看是跨国公司本地化的问题。我今天听了佟介绍以后,加上百事公司介绍以后,和经贸部几位领导介绍以后,我就税务部门看跨国公司问题谈两点看法。第一点看法我们税法对跨国公司本地化做了哪些事情。第二点我们将来根据跨国公司的情况又做了哪些工作。

    第一点,我们目前对跨国公司本地化做了哪些工作呢?因为跨国公司本地化是我们一贯追求的目标。从我们社会主义角度来说,95年国家允许跨国公司在国内设立公司的时候,我们税务上做了一些积极的措施。比如说我们对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投资公司,我们允许享受一些税收政策,包括可以从中国取得税后利润,如果再投资中国,我可以同样享受退税的待遇。比如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企业以后,在中国再投资的话,如果说比例超过25%以上,同样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这是我们95年做的一些规定。比如我们99年的时候,我们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采购国产设备,并且享受一些退税等办法,都是鼓励跨国公司本地化设立的政策。当然,随着我们外商进了我们投资领域不断深入,我们对跨国公司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我们觉得有必要再进行研究。因为我们本地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是很多的,但是在这个会上一条一条总结起来比较难一点。

    我第二个问题就是想跨国公司本地化以后,就是百事公司今天上午介绍的一个问题,就是研发中心一些税收问题在里面。因为我们前面做了一个案例,我觉得这个案例挺有代表性。什么案例呢?法国阿尔卡特在上海设立的研发中心,这个研发中心是中国阿尔卡特已经加入阿尔卡特集团里面的。也就是说中国阿尔卡特已经成为阿尔卡特集团一个成员之一。如果说阿尔卡特里面研发的技术,中国阿尔卡特可以无条件使用,中国阿尔卡特研发中心研发的技术,在阿尔卡特总部里面也是可以无条件使用。这个意义在哪儿呢?就是说我们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大部分技术都是从外国投资者转让给你,我转让给你什么技术,你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来发展,就依托人家的技术为我自己的技术,这个对我们自己发展是很不利的。所以,我们国家,经贸部鼓励外商在我们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共同享受,共同分享技术发展。所以,阿尔卡特的做法,我们从税收角度来说支持这个做法,就是说你每年取得一些研发费用,从阿尔卡特集团里面给你拨这个费用。以前税收就是说给你一个技术,从我们这个角度来说我要增收所得税,增收营业税。现在不用了,现在我不使用你的技术,这个技术大家共有的,我承担我的研发费就可以了。我研发费是多少,我在你的技术库里面随时可以使用。那么,我根据中国市场的情况,以及你集团里面开发的技术,我都随时可以很方便的使用。开发技术全球可以使用,但是产权是归我的。所以,企业发展的空间是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我们说我们税收上要鼓励。现在,百事可乐我刚才听了,你们也准备在中国设立一个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一些税收问题,包括一些技术转让问题,我们觉得有必要的话,可能我们也做一个安排,作为一个案例来进行研究,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包括将来研发技术怎么共享的问题。原来可能是从美国转让一个技术过来,支付转让费,现在不了,现在这个技术大家共享了,我不用再支付技术转让费。既然是美国开发出来,我这个企业可以无偿使用,我当时分摊技术使用费。从我们角度来说,技术开发能不能得到我们的认可,这是一个特殊的安排,可以再进一步进行研究。第二个问题就是说现在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是越来越多了,刚才说百事可乐在中国设立的点很多,可能有十几家,接近二十家企业。因为我们现在税法里面规定,设立了合资企业,必须交税。按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需要在一个国家,不管设立多少公司,都是可以汇总申报的,汇总申报首先得好处,就是可以避免投资风险,有盈利的企业,目前的做法盈利企业交税,亏损企业得不到弥补。如果说引起公司间互相盈亏可以弥补,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目前我们财政体制达不到这个要求,我们目前的做法,还是跨国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子公司都是就地交税,不允许投资公司在一个地方交税。我们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时候,我们跟国务院提出一个建议,能不能在税法制定留一个口子,将来在有条件下允许申报。我们在81年制定所得税法开始,就有外商提出来。到二十年过去了,如果这一点不突破的话,对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来说,可能是一个不利的政策。我们想能不能在税法里面,下一步改革里面,能允许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很多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允许个人申报。比如投资控股达到多少比例,比如百分之百,或者是百分之八十,可以汇总申报,采取盈亏相抵,鼓励跨国公司进一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