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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税地税收入双“看涨”

2003-1-24 10:22 黑龙江日报·杨彦龙 马云霄 【 】【打印】【我要纠错
  20日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公布,去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328.1亿元,比上年增收16亿元。省级收入完成39.2亿元,比上年增收8.4亿元。

  全省国税系统去年加强了流转税和所得税管理,严厉打击偷、骗、抗税行为,对22409户企业进行了年审,2750户企业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清缴税款982万元。在抓住年纳税千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的同时,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等零散税收的管理,减少了税款流失。

  在切实做好组织收入的同时,我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搞活国有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出口创汇、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对纳税人形成的税式支出总额达29.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出口退税方面,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去年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7.9亿元,比上年多办理退税3.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 地税2002年,全省地税系统大力开展“推进依法治税年”活动,全省共完成税费总收入192.9亿元,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在税收政策调整、原油减产、重点税源变化等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进一步强化税源分析预测和监控,大力加强对各税种的征管,不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使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全省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13.4亿元,比计划超收3.9亿元,为计划的103.5%,按可比口径增长9.9%,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

  社保费征缴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共征缴社保费71.2亿元,比上年增收6.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67.1亿元,失业保险费完成4.1亿元,征缴率分别为98.8%和95.1%,为实现我省“两个确保”提供了资金保证。各级地税机关还组织征收教育费附加8.1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257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8.4%%和12%%,强有力地支持了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

  去年全省地税系统加大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开展了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共查出应补税款2.57亿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878万元,入库2.3亿元。共检查建筑安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2670户,检查应补税款1.26亿元,入库1.03亿元。检查加油站、集贸市场58832户,共查出应补税款、滞纳金、罚款528万元,入库4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