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国很多省的征税大厅一到每月缴税申报期就人山人海快要被挤爆的时候,浙江省国税的征税大厅却异常安静。
这是因为浙江全省10个市地的企业在每月缴纳国税的时候,再也不需要跑到征税大厅了,他们只要通过电子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就可以完成每月的国税申报。
浙江省国税局的一名税务官员日前对记者表示,浙江全省企业缴纳国税的网上申报率现在已达96%,小企业主要通过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至于税款缴纳,是由市地国税局通过纳税人的银行账户来扣款。再也不需要纳税人亲自跑到征税大厅来申报、缴纳。
浙江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日前已经走在了全国最前面。当全国其他省的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体系仍处在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甚至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征收的时候,浙江省国税系统已率先实现了以市地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并不是浙江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是新的改革起点。浙江省国税局的这名税务官员对记者说,浙江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下一个目标是实现以省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集中征收不同
除了浙江省,实现国税集中征收外,南京市国税、广东省国税系统也准备实行集中征收,河南省国税系统已经实现以县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的一名官员告诉记者,除了浙江省,实现国税集中征收的还有南京市国税局。另外,广东省国税系统也准备实行集中征收。另据记者了解的信息,河南省国税系统已经实现以县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南京市国税系统的一名税务官员说,本着国家税务总局“征收集中,管理下放”的思想,南京市国税实现了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只保留一个市级的征收大厅,全市所有的国税纳税人每月都到这个征收大厅来申报缴税。这在全国是做得最早的,浙江省国税局还到南京来考察过。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南京市国税实现的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只是形式上的集中征收,并没有解决质的问题。一到缴税日,南京市国税局的征收大厅就人山人海,征收大厅快被挤爆。
南京市国税系统的这名税务官员对记者说,征收大厅人山人海的局面对纳税人来说,显然不是好现象。南京市国税局目前正在考虑改变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变回以前以区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至于南京市国税为何不利用网络申报改变征收大厅人山人海的局面?南京市这名税务官员说,可能是南京市的企业整体素质还不能达到。
到底是南京市的企业整体素质不能达到网络申报的水平,还是南京市国税系统没有向纳税人充分普及网络申报意识,抑或是南京市国税系统的征管软件尚不能承担纳税人网络申报缴税的责任,记者尚不好判断。但集中征收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纳税人的相对集中申报,更重要的是一个网络化的概念,是指税务信息、数据处理的高度集中。
正准备实行以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广州国税日前出现了摇摆。广州市国税局的一名官员说,广州市国税去年计划要成立一个市级征收局,但现在可能不这样做了,仍然实行以区为单位的征收。
浙江金税工程
金税工程一期、二期做的是增值税发票的集中,三期要做的是其他所有发票的集中,四期、五期要做征收管理软件,最终是要实现集中征收
浙江省国税局的官员说,浙江省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虽然起步晚,但进展较快。从浙江省国税征管改革的实践来看,集中征收既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又促进了税收执法的规范,还使大部分税收工作程序成为阳光下的操作,从机制上加强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可谓一举三得。这名官员表示,集中征收是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标志,是国税征管改革探索的主题,浙江国税坚持集中征收不动摇。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对记者说,对于集中征收,国家税务总局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主要是由各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探索。根据金税工程的未来目标看,集中征收是一个方向。金税工程一期、二期做的是增值税发票的集中,三期要做的是其他所有发票的集中,四期、五期要做征收管理软件,最终是要实现集中征收。
浙江省国税局的官员说,从金税工程的最终目标看,国税的征收最终是要实现以国家税务总局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2001年7月省局在衢州市召开全省国税系统市地局长会议,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交流,围绕在市地范围内实行税款集中征收、信息集中处理、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肯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作出了扩大试点范围的部署。
会后,嘉兴市局以试点单位的经验为基础,结合本地国税工作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市局、县局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人员配备以及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协调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方案。2001年10月,湖州、金华、舟山等市局也着手进行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准备工作。
2001年12月,浙江省国税局提出了全面建立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新型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体系总体目标,从而为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税收征管改革奠定了基础。
模式初步形成
基本实现了“税收监控在省局、税款征收和纳税信息处理在市地局、税收管理在县市局”的征管格局,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征收管理职能得以合理划分
浙江省国税局的官员说,通过一年半的试点和推广,到2002年6月底,全省10个市地局已全面实行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从目前的情况看运行基本正常,成效也比较明显。
实行以市地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市地局征收局负责全市税收征收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市地局执行上级各项税收征收管理措施时,加强了协调和指导,确保了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的统一,以及与CTAIS的有效衔接。
在全市地范围内统一实行征收和专项检查,纳税人属地管理,基层税收管理的执法权全部上收到县市局,征收和检查等执法权限逐步上收到市地局,执法主体的数量大大减少,实现了以市地为单位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约,执法的随意性得到有效遏止。同时,规范执法也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
实行以市地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彻底改变了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时内设机构层叠的格局,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税窗口直接面向纳税人,工作环节大为减少。在现有信息处理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使县市局税收征管业务从纵向分层分级处理,向横向同层同级处理转变。管理层次由原来的经办人、征收或管理局工作部门、局长、县市局机关科室、县市局长等5个环节减少到目前的经办人、县市局机关科室、县市局长等3个环节,既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又解决了县市局与各管理机构在税收管理中“两张皮”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工作的效率。
实行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以后,省局适时开发了实时监控系统并投入运行,可掌握每天的分税种、分市县税收收入进度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状况;建立了“信用浙江网”国税子系统,将税务登记、企业纳税情况、企业欠税情况、企业违章记录纳入该系统进行监控管理。
市地局统一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税银一体化,实行纳税信息集中处理和税款集中征收,统一制定和落实税收征管措施和办法,税收征管效率大为提高。县市局作为基层管理单位,职能变化,观念转变,使得推行为纳税人全程服务成为各县市国税机关的自觉行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落到了实处;人员配置向管理一线倾斜,利用计算机进行纳税评估工作全面开展,税收管理的力度加大。
基本实现了“税收监控在省局、税款征收和纳税信息处理在市地局、税收管理在县市局”的征管格局,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征收管理职能得以合理划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税务机关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有望得到真正解决。
浙江省国税局的官员说,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的新型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体系的初步建立,使浙江省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又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然,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征收并不是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是新的改革起点。我们将不断推进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的征管、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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