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采用邮寄纳税申报方式的纳税人,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潇洒”了———交了表拿了回执就可以走人,所需邮资由税务机关总付。如今,装在专用信封里的纳税申报表,要由邮局营业员过称,根据重量确定所需的费用,由纳税人付足邮资后交邮。这一变化让一些纳税人不理解,甚至有人生出怨言。也难怪,毕竟吃了6年的免费餐。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办理纳税时可以采用邮寄申报、到税务机关申报(即上门申报)、网上申报以及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方式,其中邮寄申报占50%以上。用户通过邮寄方式申报的,所需邮资由纳税人支付。对此,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原邮电部曾联合下发通知。
北京地税自1996年起,在全市推行邮寄申报方式,实行邮寄申报的挂号邮资和纳税申报专用信封的各项费用均由税务机关承担。
据了解,除北京,全国其他地方邮寄纳税申报一直以来均由申报人支付邮资。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作法。那么,以前北京税务缘何如此大方?如今,又何故改随大流呢?
北京地方税务局征管处的郑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从郑女士处了解到,北京地方税务局成立之初,办公条件有限,像西城、东城等城区税务分局都设在胡同中,申报人停放车辆、查找地址有一定困难;当时的计算机系统也有欠完善之处。为了方便纳税申报人,缓解税务机关窗口压力,避免排队等候现象,北京地税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行邮寄申报方式,作出了“邮资总付”的规定,即通过邮寄纳税申报的,包括邮资在内的一些成本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向邮电部门支付,纳税申报人享受免费待遇。这一规定从1996年到2002年共实施了6年。
“531号”通知要求埋单北京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随着邮寄申报方式的推广,采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逐年增加,已从当初的几万户发展到17万多户,占税务登记户数的54%;税务机关负担的邮资也从实行初期的300万元左右增加到现在的每年600多万元左右,税收成本大大增加。另一方面,选择网上申报以及其他申报方式的纳税人也在迅速增加。通过去年的试点情况看,海淀区5万多纳税户中有4万多户通过网络申报纳税。网络申报只需几分、几毛钱。
郑女士指出,“纳税申报方式多样化后,在各种申报方式中,只有邮寄申报的申报费用由税务机关负担,而其他申报方式均由纳税人自己负担费用,这样造成税负不公,进而有损社会公平性原则的体现。”
据了解,规定出台前,北京市地税局曾在北京地税网站开展了为期20天的网上调查。参加调查的4857人中,持赞成意见者2756人,占参加调查总人数的56.33%。
看来,北京地税告别邮寄纳税申报免费餐,由纳税申报人自己埋单顺理成章。据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京地税征[2002]531号通知。通知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取消邮寄申报邮资由税务机关总付的方式,实行纳税人自选纳税申报方式,自行承担纳税申报费用的方法。对于采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邮寄申报专用信封仍由税务机关免费提供,邮资由纳税人自行支付,其他有关邮寄申报的规定不变。
通知还强调,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对实行邮寄申报的纳税人要做好宣传辅导和耐心解释工作,务必于决定出台前将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纳税人。
从近一个月的实行情况看,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中没有引起大的波动,尤其是一些纳税大户。但也确有纳税人直到去邮局送达申报表时才获知“邮资总付”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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