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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保税区区港联动试点获国务院批准

2004-8-25 15:33 来源: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厦门市区港联动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厦门实施区港联动试点的请求已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并力争于年内正式启动。据了解,此次获准实施试点区港联动的还有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深圳盐田港、天津等6个保税区,这也是继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之后全国第二批区港联动试点。

    据介绍,国务院批准厦门区港联动试点的面积是0.7平方公里,位于厦门象屿保税区与东渡港区一带。这意味着厦门象屿保税区与东渡港区将通过资源整合与功能联动,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厦门区港联动园区将充分发挥保税区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区内不再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园区将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即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园区实行封闭管理,并建设隔离监管设施。

    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胡汉丕称,厦门是上海与深圳之间最重要的国际中转港和全国八大集装箱干线港之一,已经成为较具规模的对外贸易出海通道;实施区港联动,可以使厦门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节点,带动与港口关联的产业的发展,推动厦门湾组合港的建设,拓宽我国东南地区对外开放的出海战略通道,为福建、粤东北、赣东南及浙南等广大腹地对外贸易,提供便利、低成本和优质的服务。同时,由于厦门与台湾高雄是两岸试点直航口岸,若厦门港能成功转型为自由贸易港区,必将有利于加快两岸全面、直接"三通",为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