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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与内地磋商CEPA第2阶段零关税优惠 十月可出台

2004-9-24 10:0 来源:中新社 【 】【打印】【我要纠错
    香港特区工业贸易署署长杨立门今日在此间表示,特区政府正与商务部就CEPA第二阶段零关税货物原产地要求进行磋商,相信十月份可以出台相关规定。

    杨立门在出席一个场合时表示,预计CEPA第二阶段零关税货物涵盖的七百一十三类产品中,约百分之七至八将依据其附加值来确定原产地资格,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将以主要工序来决定,其余将以税号转变来确定。

    他说,特区政府正争取商务部同意,在以附加值来确定原产地的产品上,希望对附加值的要求不高于百分之三十。另外,对于有钟表商反映,在目前百分之三十的附加值要求下,利用CEPA零关税优惠进入内地几乎无利可图,杨立门表示,正争取将钟表产品的原产地准则由以附加值决定改为以工序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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