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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与财政部三个司局交接 中注协剥离监管职能

2002-12-12 9:31 国际金融报·李卫玲 【 】【打印】【我要纠错
  12月1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中注协目前正在和财政部的三个司局进行交接,将中注协的监管职能归还财政部,只留下服务职能。

  该人士说,中注协的监管职能将交给财政部的会计司、条法司和监督检查局。此前,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在香港举行的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曾透露,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的监督、指导由财政部门来进行。

  据介绍,中注协剥离的职能主要包括: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非法执业机构进行处罚;审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来华设立机构;批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的执业准则、规则;制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进行备案,对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或撤消注册,申请人有异议的,负责办理复议。

  中注协这位人士说,中注协将主要负责拟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以及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虽然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划在中注协的职责里,其实是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然后直接上报财政部会计司。

  业内人士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前的管理体制,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完全行政主导阶段。时间为注册会计师协会1988年成立前后的一段时期,主要由各级财政部门直接行使行业管理权限。二是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后,尤其是1995年“两所、两师、两会”合并后,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由完全行政主导,过渡到由协会对内作为财政部门的一个事业单位行使法律规定的行政职权和对外作为社会团体行使法律赋予的一部分自律管理权限。从此,协会变成了半官方半自律的组织,扮演着“双重角色”。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协会作为一个国际通行的自律组织,其自律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协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中注协此次职能变革应属于第三个阶段。中注协的人士说,中注协此次将监管职能还给财政部,是履行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山大学国际会计与财务中心主任刘峰认为,中注协分离职能给财政部,是借鉴了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鄄banesOxleyACT,简称《SOX法案》)。

  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与服务职能原来都集中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安然事件后,美国发现依靠民间自我监督也很难,于是出台了《SOX法案》,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成立“公共监管组织”(PRO)。PRO是一个政府组织,原来由AICPA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职能交给了PRO。

  刘峰说,不管监管职能是由政府行使还是由民间机构行使,都要保证透明和公开才好。谁都知道政府权力加大容易导致低效率。

  据悉,中注协此次剥离动作引起地方注协很大反应。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郑学定12月11日撰文说,在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比较紊乱的情况下,加强政府的监管显得更加必要。但是,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不能否认或忽视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性。

  中注协剥离监管职能对地方注协将会带来多大程度的影响,中注协人士表示“不好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