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国税收入增速与全省GDP增速保持同步增长。截至2002年12月15日,全系统组织各项税收20.7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7.84%。
今年以来,青海省国税系统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广大税务干部勤奋工作,依法征税,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并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各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4.74%,略高于全省GDP增速。全系统依法治税取得显著成效,月平均进度为8.55个百分点,月进度差仅3.8个百分点,是历年来税收均衡性最好的时期。同时,全省各州地市级征收单位增、消“两税”收入均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2002年青海省国税收入中,地方级收入和中央级收入稳步增长,地方级收入累计完成5.02亿元,中央级收入累计完成14.97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3.06%和7.59%。各种经济成分的税收收入比重发生了根本变化,股份制经济占税收的比重大幅度提升,累计实现税收8.38亿元,占总收入的41.92%,同比增长54.48%;私营经济呈增长态势,实现税收1821万元,同比增长18.94%。国有企业实现税收7.99亿元,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从2001年的51.07%下降到39.96%,打破了长年国有企业税收占总收入比重超过50%以上的局面。重点税源企业仍是国税收入快速增长的主动力,钢材、煤炭、有色金属、建材产品、成品油等工业“两税”和商业增值税均比上年有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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