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11+1”工作法,即市局机关科级以下人员每年在机关工作11个月,其余1个月深入基层征管较为薄弱、矛盾点较多的偏远农村税务所,与基层人员同吃、同住、同工作,主动渗透基层各业务环节,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此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体味基层工作的辛苦,畅通上下级沟通、联系渠道。同时,把机关好的作风和工作方法带到基层,示范和影响基层的同志,为基层人员做出榜样。为确保工作实效,市局对下基层人员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结束后每人要写出一篇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科学管理,增强市局机关指导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市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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