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否仍然过低?起征点是否越高越好?这些问题引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热烈讨论。委员们建议,应组织立法听证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听听老百姓对这部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的意见。
据悉,如果委员们的建议得到采纳,这将是《立法法》确立立法听证制度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就立法组织专门的立法听证会。
在8月24日的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委员们一致认为,应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但每个月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否合适,是否应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浮动空间等问题,则成为委员和受邀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们争论的焦点话题。
以贾志杰为代表的很多委员认为,每个月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仍然过低,应上调至1600元至1800元。理由是,现在月工资收入2000元左右的中低收入人群家庭负担最重。他们上养老下抚小,又要买房子,还要为孩子支付高昂的教育费,各种开支很多。而且物价不断上涨,扣除这些开支以后,许多家庭基本的生活费都难以保证。国务院这次把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幅度不可谓不大,但如果能再稍微提高一些,社会的满意度会更高。
以赵地为代表的多位委员则认为,起征点应进一步调整至1800元至2000元甚至更高,以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也使调整后的起征点可以保持稳定的时间更长。石广生委员认为,起征点应调高至2000元至3000元为好。因为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还属于低收入阶层,对他们国家就不要再征收所得税了。
一些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每个月1500元的起征点基本合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宜太高。亦有个别委员认为,1500元的起征点标准偏高,应适当下调。
广西钦州市教育局局长赖每代表担心,大幅调高个税起征点会减少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财政收入。在目前转移支付制度存有缺陷的情况下,这可能会进一步影响政府对教育等公共事业的投入。他以钦州市为例,当地已免征农业税和特产税,这已经减少了一大块财政收入,调高个税起征点势必又减少一块财政收入。而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额度不能完全到位,县级以下政府财政相当困难。
钦州市有3万名教师,其中20%左右每个月的收入在240元左右。“如果减少了财政收入,恐怕连这点钱都发不下来。”赖每代表说。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等认为,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不管一个公民交了多少税,都是“纳税人”,都为这个社会作了力所能及的贡献。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无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人意识。
此外,就是否应该全国划定统一的个税起征点,亦引发了两种不同观点。
以路明和丛斌为代表的一些委员认为,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一刀切的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建议中央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给予一个税额的浮动区域。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已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通过采用补贴免税扣税额等“打擦边球”的形式变相地提高了起征点。对此闻世震等多位委员认为,这违反国家税法规定,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应该加以制止、纠正。否则,这次调整之后,有的地区还可能再自行提高起征点。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主其认为,税法是一部基本法律,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个修订方案,各个地方和部门都应该严肃执行,各个地方出台的免除额的政策就应该废止。
针对上述焦点问题,李连宁、戴证良等多位委员呼吁举行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广泛地听取意见,包括直接向老百姓征求意见和建议。“收税问题直接涉及到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就得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李连宁委员说。
人大常委建议就个税调整进行立法听证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