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明表示,一批从事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其中被司法机关拘役353人,3人被判处死刑,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共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地税局交办和督办了251件重点案件,已经办结140件。其中查处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31件,骗税案件28件,偷税案件41件,其他案件40件,尚有111件结转今年继续查处,共查补入库税款11.6亿元。
刘太明透露,今年将抓紧修改并出台《税务检查管理办法》和《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继续进行涉税案件移送及阻止欠税人出境等有关制度的专题调研。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2003年全国共检查纳税人150.49万户,查补收入总额359.1亿元,已入库收入3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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