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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透露去年百万大税案查处三千起

2004-3-4 8:5 许静 黄锐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刘太明在广州举行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透露,2003年全国税务部门总计立案查处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案件3044起,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个体违法案件720起,有7600多起被移送司法机关。 

  刘太明表示,一批从事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其中被司法机关拘役353人,3人被判处死刑,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共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地税局交办和督办了251件重点案件,已经办结140件。其中查处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31件,骗税案件28件,偷税案件41件,其他案件40件,尚有111件结转今年继续查处,共查补入库税款11.6亿元。 

  刘太明透露,今年将抓紧修改并出台《税务检查管理办法》和《检举纳税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继续进行涉税案件移送及阻止欠税人出境等有关制度的专题调研。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2003年全国共检查纳税人150.49万户,查补收入总额359.1亿元,已入库收入3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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