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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税下月起实行“先登记后检查”办法

2004-1-29 9:15 华西都市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成都市税务登记将实行“先登记后检查”,只要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将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然后再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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