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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征得民意6515条 全国人大将进行立法听证

2005-8-4 9:23  【 】【打印】【我要纠错
  “在10月份和12月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之前,我们会公开对这些意见建议的处理结果。”7月26日下午,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伦扬扬手里的意见汇总材料,对记者说。

  自7月1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以征求意见以来,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讨论逐渐从法学界延伸到各个社会阶层。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消息指,截至7月26日,法工委共收到反馈意见6515条。其中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反映的意见6131条,群众来信反映的意见384条。

  “从汇总材料来看,这次征集到的意见主要还是集中在几类大问题上。”杨明伦表示,普通群众关注的热点基本上和以前内部讨论时的热点差不多。

  从法工委提供的材料来看,第一阶段征集到的意见主要集中于十个方面:物权主体和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和原则;不动产登记;征收征用;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拾得遗失物等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物权。

  而有专家表示,这些问题也正是此次物权法起草过程中专家学者们讨论的焦点,其中一些更是在前几次草案修改过程中反复修改增删过的内容。

  “物权法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因此其中这些过去一直比较模糊或者缺乏的内容当然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杨明伦表示。

  据他介绍,法工委目前正集中精力处理这些征集到的意见,同时仍在紧张地安排召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等部门和专家开会研讨对这些意见的处理办法以及对物权法草案的进一步修改。

  法工委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征集意见,与过去几次法律草案征集意见的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通过网络征集到的反馈占绝大多数。

  “这种提意见的形式,好处在于更加方便快捷,缺陷在于我们难以对提意见者的身份来源进行确认,也难以和一些提意见者取得联系。”杨明伦主任认为,这在统计和分析意见人群的分布方面,是不利的。

  但他同时表示,针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征集活动并不是以8月20日为限,“这个日期只是我们要求各地人大常委会将意见汇总上报的期限,这个期限以后直到草案提交表决通过,人们依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意见建议。”他说。

  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局一位官员透露,法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这种形式在今后人大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频率会逐步增高,而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就某部法律草案安排立法听证。

  而此前,全国大部分省市人大都已经将立法听证制度引入立法工作程序。

  “这将是全国人大层面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对于中国的立法民主化进程来说,将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情。” 这位官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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