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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县市税收征管之不足

2004-4-16 8:42 国际金融报·李卫玲 【 】【打印】【我要纠错
  浙江省国税局的官员说,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税收征管形式,与以往征管体制相比优越性明显,是跨越式的一大进步。但是,我们在总结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改革所取得成效的同时,展望当今世界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展望未来的国税征管工作,特别是与税务总局新时期工作要求相比,仍有不少缺陷。这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制约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县市局需根据数据量配置不同档次的小型机、服务器,投入较大,电子申报、银税联网以及跨部门采集信息的接口比较分散,系统与数据的安全性不容乐观,在征收能力和纳税评估方面缺乏可比性,公平税负的范围和程度受到限制。

  二是税务行政效率有待提高。实行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以后,基本形成了小机关、大基层的格局,但由于受传统管理思维的影响,基层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的内设机构、工作流程和服务窗口设置带有机关化的趋向。

  三是税务行政管理有待规范。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税收执法基本得到规范。但税收行政管理信息化程度仍然不够高,人、财、物的管理仍然相对独立和分散,且信息不够透明,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纳税服务有待加强。需要统一规范和简化办税程序,同时在网络支持下,征收管理工作如何拓展服务领域、深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达到服务优化、管理强化的目的,在树立国税新形象等方面需要努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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