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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税局将给纳税人评级A级D级“两重天”

2003-8-8 9:14 楚天都市报·梅军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悉,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将在全省实行ABCD四级纳税信用等级管理。

  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的情况,来评估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信用等级共分为A、B、C、D四级,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评估。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在60分以下20分以上的为C级,在20分以下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为D级。

  对A级纳税人可免除当年税务检查,同时在税务登记年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以及审批税收优惠等方面可简化手续和程序。而C级、D级纳税人将被税务机关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重点,同时在发票领取等方面将受到严格控制。

  据悉,纳税人信用等级两年评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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