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广州市政府最近决定,广州个人所得税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的补贴项目免税部分由460元提高到800元,这意味着纳税人在下月申报1月份的应纳税收入时,个人工资收入中的免征额由过去的1260元上升为1600元。
广州市政府于去年12月发出文件,指出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免税部分为每人每月460元,这是在1995年7月制定的。执行多年以来,广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工资、薪金以外的津贴、补贴已做过多次调整,每人每月460元的标准已不适应新的情况。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免税部分改按每人每月800元执行。由于广州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仍按法律规定为800元,加上补贴部分的免税额提高,因此实际上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的1260元调升为1600元。
广州个税免征额提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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