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市税收部门获悉,自2004年1月开始,南京市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可扣除额将有所提高,统一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执行,加上税法规定的法定费用扣除额800元,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起征点将达到1200元。
有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调整的问题,早已在南京被人们讨论得热火朝天。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分局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前,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000元:全国统一标准800元加上南京根据本身情况上浮的200元。
从今年1月份开始,南京将执行新规定,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其中800元是国家标准,另外400元分为两部分: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津贴、补贴以及误餐补助等费用,南京统一规定每人每月按照200元的标准在计税前予以扣除;另200元包括防洪基金、人防基金和绿化基金等费用。
个税起征点上调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工薪阶层。虽然此前南京的实际扣除额已达到1000元,但绝大多数纳税人的基本工资也就在800至1500元。按照南京人目前的生活标准,1000元的起征点对于提高百姓生活水平还是有所冲击的。现在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对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来说,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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