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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2004-3-18 8:34 证券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2004年税务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这一通知,2004年国税总局将对地产行业、货物运输业、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等展开专项检查。

  据了解,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开具交通运输货运发票的企业或单位、接受运输发票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房地产等企业。专项检查将主要针对以下内容:检查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虚增购货成本、虚增进项税额和隐瞒销售收入等问题;检查房地产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检查;利用虚假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或虚列成本的税收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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