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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摩托车消费税政策迫在眉睫

2003-3-10 18:54 光明日报·邢兆远 【 】【打印】【我要纠错
  ●摩托车工业陷入整体亏损困境
  ●一些企业偷税漏税造成无序竞争
  ●建议调整摩托车税收政策,惩办偷税漏税者

  中国钱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林华中代表,对摩托车工业的现状有着深深的焦虑,经过认真的调研和思考,形成了《关于降低摩托车消费税率和改变征收环节》的议案。

  我国摩托车工业20年来累计实现利税230多亿元,出口创汇达7亿多美元。155家生产企业和销售、维修等相关行业共吸纳劳动力100多万人。近几年来却陷入困境,全行业连续2年亏损,利润降至2002年负1亿元。林华中代表认为,导致摩托车行业亏损的原因是,摩托车行业较高的消费税及一些企业大量偷税漏税造成无序竞争。较高的消费税一直是不法企业的主要偷漏税对象,由于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致使企业正常利润大幅下降。据初步测算,国家每年在摩托车行业所征收的消费税只占应征收额的30%-40%。如果现有摩托车企业都照章足额纳税,仅消费税一项每年可实现50亿元的税收收入,而2001年只有17亿元。据有关资料显示,摩托车行业年偷漏税款多达100多亿元,偷漏税成为有些企业获取市场价格竞争优势的最主要手段,从而造成严重不公平竞争,依法纳税的企业利益受到严重伤害,造成行业和市场的混乱。

  林华中代表建议,调整摩托车消费税收政策。适当降低摩托车消费税税率,按照国际惯例以排量大小征收摩托车消费税;将摩托车消费税由在生产环节征收改为在消费环节征收;在消费税政策调整前的过渡时期,建议实行“一车一票”制,即摩托车上牌必须具有消费税发票,否则不予上牌;继续按十部委文件要求,对摩托车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对一些非法企业进行清理;加大打击力度,发现偷漏税行为,严格按税法惩办,以促进和引导摩托车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