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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5年内开征物业税

2005-11-22 8:40 深圳新闻网-时代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9日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将来可能买房容易养房难

  据有关专家预测,开征物业税,从理论上讲房价最高可能降四成。

  据专家介绍,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理论上房价会得到平抑

  如果开征物业税,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降低开发成本,导致房价下降。

  据估算,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包含房地产开发的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以及房地产占用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房屋也可能会升值

  从理论上说,征收物业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是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物业税成了未来的预期收入。而业主所拥有的房产会由于基本设施的变化而升值,从而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使用成本增加了,“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况将大幅增加。开征物业税后,大批本来家庭经济实力不强、只是因为购房“门槛”降低了而购置房屋的消费者尤其是使用银行贷款按揭购房者,会有可能像一些租得起办公场所但付不起昂贵物业管理费的公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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