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税局提高起征点 广西17万个体工商户免纳增值税

2003-11-10 8:46 广西日报·周化岚 【 】【打印】【我要纠错
  广西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到目前止,全区共有17万多名个体工商户不用交纳增值税。

  今年初以来,广西国税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调高了对个体经营及其他个人征收增值税的起征点。

  为了保证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迅速落实到位,该局针对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在通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张贴标语、利用板报、开通热线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重点对需要调高“双定”额的业户进行了调查摸底,依据业户自报、实地典型调查的情况,经民主评议后进行确定。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依法征税,公开办税,切实做到不达起征点的坚决不收,达到起征点的不漏收。

  同时抓好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及时监控,掌握税源,既确保了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又维护了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