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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尚无确切定义 奢侈商品征税遭遇定义难题

2004-4-23 18:47 北京现代商报·刘昊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天获悉,国内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对消费税征收对象进行调整,一些高档商品将进入被征收的范围。有官员表示,奢侈品将成为此次税制改革的首要目标。但是据记者了解,国内对于“奢侈商品”目前并无准确定义和划分标准,业内人士认为,定义难题将使得征收奢侈商品消费税难以很快出台。 

  据了解,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对奢侈商品进口征收高额税率,如埃及海关规定奢侈商品税率征收150%,其中包括香烟、酒类和发动机超过1300CC的小汽。斯利兰卡、津巴布韦、阿根廷等国家也对奢侈商品征收消费税,但对于奢侈商品的定义也没有明确规定。 

  业内专家对于奢侈品到底如何划分,如何界定存在争议。有业内人士表示,珠宝定义为奢侈品没有问题,但是将汽车、服装等作为奢侈品就存在争议。宝马车是奢侈品,夏利是不是?阿马尼是奢侈品,动物园批发的服装是不是?中山大学的社会学系教授认为,“奢侈”的定义总是相对的,既取决于产品的生产模式(是否大众化、批量化),也取决于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例如,在十三四世纪,糖和香料是奢侈品,但是,在今天它们却成为再普通不过的日用必需品。电话和手机在上世纪90年代初是奢侈品,但是到了今天已演变成城市居民的大众化产品。因此奢侈商品定义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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