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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刚:增值税改革下一步 全国推开尚待时日

2004-10-20 19:35  【 】【打印】【我要纠错
    增值税改革试点刚刚尘埃落定,就有媒体称“预计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选择一部分行业进行试点”,就此,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告诉本报记者,“我不知道有这个说法。”

    对于增值税实现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按照史耀斌的说法,国家的大政方针都已确定好了;由此判断,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毫无疑问地意味着整个中国增值税改革的开始。

    尽管如此,相关专家还是谨慎地向记者表示,东北试点运行1年甚至1年半以后,增值税改革才有可能在全国推开。

    对于有可能在全国推开的时间,几位税制专家给出的答案是:2006年。

    几近流产的东北税改

    “我估计,明年不可能在全国推开,为什么呢?今年东北试点为什么推迟了这么久啊,本来就不想弄了!”一位知情专家一语惊人地告诉本报记者。

    按照这位专家的说法,期间,国税总局流转税司曾专门给国务院汇报情况,当时,“国务院的考虑,最早应该1月1日实行,后来推迟到7月1日,主要原因就是经济过热,需要宏观调控,所以怕再刺激投资。一直推到现在,实际就快到年底了。但是,我们各个方面的意思是,还是应该尽快出台,因为,一是第二季度宏观调控已经初见成效,再有经济过热是个局部性的,东部过热,西部、东北不热,另外,东北要技术改造,国家要支持不是早都宣传出去了嘛,所以最后还是出台了。”

    几经波折,酝酿已久的东北税改终于启动。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四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该《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出台的方案跟原来大家希望的还是有些差距。”一位专家坦言。最明显的,与此前确定的八大行业不同,此次下发的《规定》中,在保留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六大行业的同时,作出如下规定,“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需实行《规定》的抵扣办法,由省级财税部门提出适用的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条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另行规定。”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增量抵扣”,即: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上述所列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缴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

    黑龙江财政厅的一位官员认为,“中央最终采用‘增量抵扣’这样一个比较温和的税改方案并在现在推出,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承受能力而作出的慎重决定。”

    由于其中规定“具体操作办法及2004年的过渡办法还需另行制定”,目前,东北地区相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具体落实办法。

    “温和方案”试水

    喜悦仿佛写在脸上,然而,东北的乐观只是一方面,《规定》的另一层深意在于:选择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既是中央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

    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有何问题要及时上报。

    “既然是税改试点,有些问题恐怕就要在试点的过程中才能反映出来,恐怕一时半会还看不出来,需要总结一下,如果匆忙推开的话,恐怕以后会有很多不可预测的问题。”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对记者分析说。

    就此,孙钢直言,他并不认为明年在全国推开增值税改革是个“最好的选择”,“我认为到2006年或更长的时间以后,或许更合适。”

    与之相似,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提出,东北税改推出1年至1年半以后在全国推开,是个“比较合理的周期”。

    但是,也有专家认为,这套税改方案过于温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就对税改适用于六大行业的做法提出了异议,“挑几个行业,是因为这些行业需要支持,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支持,国家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但是,问题也显而易见,“这样实行也有毛病,因为对别的行业会有不公平的问题;另外,在东北先试点是为了给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那外地的老工业基地呢?它也有这些问题。”

    这种担心自然有其道理,除了东北,山西、天津等的老工业基地,也在争取着同样的政策。这自然也是增值税改革在全国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

    安体富更赞同在全国部分行业同步实施增值税改革,或是“全国上下一盘棋”,各个行业都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实际上,这并非学者的一己之见,安体富所在的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也曾拿出过一套较为具体的增值税改革方案,“我们建议,可以在全国实行,但是实行过程中,第一年,可以按照企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先抵扣40%;第二年,可以抵扣到60%,这样用几年时间,就可以给它抵扣到100%;实际也是逐步到位。”

    进度要看“多种脸色”

    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除了要总结归纳东北试点的经验外,还有多个因素不容忽视。

    首先,就是税改的巨额成本。按照人们较为一致的看法,此次东北税改的成本为100~150亿元。“在东北试点,减收不太多,影响不算大。但是,如果全国推行,影响就比较大了,成本要1000~1500亿。”安体富教授分析说。

    尽管有分析认为,“从税制与财政收入的关系来看,增值税转型短期内肯定会造成财政一定幅度的减收,但从中长期而言,‘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然而,以东北税改为例,具体到中央与地方的资金配套这一实质问题时,却也出现过由于分歧而导致的紧张局面。

    此外,安体富提出,增值税改革还要看经济过热与否的“脸色”。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从东北税改的曲折进程也可窥得一斑,尽管东北有税务官员认为,别的地区经济过热,东北却是过冷,但是,东北税改试点的推出最终还是一波三折。

    还有,现行分税制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利益的分配同样是个难题。比如,哪些行业需要支持,也是在全国推开增值税改革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有分析认为,东北地区需要支持的行业,未必是其他地区需要支持的行业,所以,在全国推开,还会有个地区差异的实际问题,这或许也将体现为中央与地方的博弈过程。实际上,世界各国的经验也表明:税制改革最易引起利益震荡。

    尽管对增值税改革究竟何时在全国推开为宜,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不愿多谈,但是,由于增值税是流转税链条上的重要税种,且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在东北税改试点推出后,全国推开或许已经由不得决策部门过度地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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