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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非典”期税收不可擅自减免

2003-5-27 9:5 三湘都市报·胡忠 民刘晗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日前来湘检查一再表示:非典时期减免税收也须依法操作。

  5月17日至22日,钱冠林先后检查了省内岳阳、长沙、韶山、湘乡、衡山等地的税收征管工作。钱冠林在调研时强调,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严禁擅自减免税、越权减免税的现象发生,确保完成今年税收任务。

  非典疫情的流行将对我省的税收工作产生一定影响,增加全年税收任务完成的难度。为此,钱冠林特别强调“一个纠正”和“一项贯彻”:必须坚决纠正有些地方出现的擅自减免税和越权减免税的现象;必须积极贯彻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他还认为,如果有的地方非典疫情严重,需要减免税收来缓解困难,也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