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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协会建议 5%的金饰消费税年内取消?

2004-1-23 20:38 新闻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黄金协会侯惠民副会长日前表示,中国黄金协会建议取消5%黄金饰品消费税,国家税务部门已将请示和调研报告报国务院审批。广东黄金协会副会长甄伟钢也表示,“黄金饰品消费税今年内有希望取消,但尚未知道具体日期。” 

  我国自1994 年1月1日起对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三大黄金需求市场。 

  甄伟钢认为,1994 年国家开征消费税时,黄金饰品仍属高消费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金饰已成为广大市民的普通家庭装饰物了,其商品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再开征消费税的意义不大。 

  据甄伟钢透露,去年中国税务总局对黄金业要求取消黄金饰品消费税的提议非常重视,组成了调研组进行调研,并已明确黄金行业是微利行业。 

  甄伟钢指出,目前金银首饰商店主要利润来自于钻石、珠宝等,其毛利高达30%—40%,而足金的经营利润不足2%,造成黄金首饰行业微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消费税包含在黄金首饰的售价中,商家出于竞争的需要,承担了部分本应由消费者承担的消费税。因此,今后即使取消黄金首饰消费税,黄金饰品的售价也不会下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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