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至6日,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四年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改革进程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安排部署今年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把这件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温家宝指出,按照中央的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主要是正税清费、治理“三乱”,取消“三提五统”,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四年来,税费改革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完善,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继续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是,在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温家宝指出,对农民“多予、少取”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方针,缩小城乡差距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对于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央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推进减征、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用五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他强调,今年是减免农业税改革的第一年,要切实做好今年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搞好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深入研究免征农业税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减征农业税地区要落实好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户。三是落实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政策。四是切实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加大对贫困县和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先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五是继续搞好对农民直接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温家宝强调,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关键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改革。要改革乡镇机构,精简人员,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防止减免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又从其它“口子”冒出来。通过改革,确保基层组织有效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等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温家宝指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要统筹兼顾,配套推进,注重制度创新和完善机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分层次搞好试点工作;要正确处理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一些重大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确保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了会议。回良玉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现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实。同时,要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认真抓好粮食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温家宝:高度重视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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