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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开始实施

2003-5-8 14:33 经济日报·龚 墒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公告,新的核算体系《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将开始逐步实施。包括GDP在内的国民经济核算,从今年开始,将实行新的方案。新核算体系的实施,将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运行情况,为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依据,标志着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与国际标准接轨方面又迈出了重要步伐。

  新核算体系对1992年颁布的《试行方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取消了其中的MPS核算内容,澄清了某些基本概念,修订了机构部门和产业部门分类,调整了基本框架,增加了核算内容,修改和细化了有关表式的指标设置,努力做到基本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于1993年推出的国民账户体系相衔接。

  新核算体系充分反映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在内容上更加丰富,涵盖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在操作上更加可行,既考虑到将来的需要,又考虑到目前的条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和对外交流工作的需要。

  新核算体系由五套基本核算表、一套国民经济账户和两张附属表组成。五套基本核算表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一套国民经济账户,包括经济总体账户、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国外部门账户;两张附属表,即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表和人口资源与人力资本实物量核算表。

  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最新国际标准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核算体系相比,新核算体系还存在一定差距,尚需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