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天公布了2006年食糖及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
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为194.5万吨,国营贸易比例为70%;羊毛进口关税配额28.7万吨,毛条8万吨。
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企业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申请期为2005年10月15日至30日。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在2006年1月1日前将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
2006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自2006年1月1日起,凭进口合同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以及有关材料申请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商务部通过授权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当发放的数量累计达到2006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量时,则停止接受申请。
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终裁
商务部昨天发布2005年第60号公告称,已对原产于美国、泰国、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决定:自2005年9月30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65.2%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据介绍,今年5月31日,商务部发布了该案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调查机关继续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及实地核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和实质损害,同时认定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昨天起,进口该产品应依据终裁决定中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布食糖羊毛毛条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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