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对各级纳税人的管理

2003-4-2 14:34 北京晨报·李 健 【 】【打印】【我要纠错
  对A级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实行以下管理:

  通过纳税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媒体向社会公告企业的A级纳税信誉资格并授予纳税信誉A级证书除专案、涉税举报等情况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优先、预约及上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对B级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实行以下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账簿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执行常规检查;每年列为纳税评估对象,发现涉税疑点或问题,采取约谈方式解决涉税问题;重点加强日常政策的辅导和咨询,帮助改进其财务会计管理,提升纳税信誉等级。

  对C级纳税信誉等级的纳税实行以下管理:

  列入年度税务检查重点检查对象;领财发票实行难旧售新方式,并实行限量供应;对纳税人上报的年检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可根据需要到纳税人的经营地实地复核,审核和复核无误后,方可通过年检;要求其设立专职办税人员,并接受持证上网的培训;对有欠缴税款情况的纳税人,要求其制定清欠计划,按期足额缴纳所欠税款。
相关热词: 各级纳税人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