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退税拖欠问题,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拟订多项政策措施上报国务院,其中主要有调降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四项措施。
据统计,2003年可以使用的退税额度为1589亿元。而到2003年年底,出口退税欠税累积数额可能达到3000亿元左右。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不仅将对外贸行业利润及今后发展产生影响,也势必引发投资结构的变化。
这四项主要措施分别为:从2004年起,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幅度为4个百分点,即平均从目前的15%降到11%。据估计,明年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可减少400亿~500亿元的压力。
其次,原油、成品油、原木、铜金矿、山羊绒、稀土、钨等商品取消出口退税。焦炭等商品将通过增加出口税收来限制。这可降低100多亿元出口退税。
第三,从明年起,出口退税可能将由中央财政承担75%,地方财政承担25%。需要地方承担退税的80%~85%分布在东部地区。
第四,从明年起,出口退税指标可能下放到生产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出口成本,从体制上减小出口退税的压力。
据透露,以后还要将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量用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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