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退税管理部门了解到,该局通过与青岛海关的密切配合,历经一个月的技术处理,实现了海关电子信息与国税信息数据的交换直通。税务、海关信息直通既解决了海关完税凭证录入工作量大、差错率高、效率低等困扰国税机关的难题,又加强了出口退税管理。
国税、海关定时交换信息
2004年11月,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在近一个月的海关完税凭证专项检查中发现,71户被查企业中,涉嫌利用海关完税凭证偷税的问题企业51户,占被查企业的70.83%,查出假海关完税凭证161份,涉及税款1060.80万元。
据介绍,随着“金税”二期的正式运行,全国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交叉比对。不法分子发现在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无多少文章可做,于是把偷税的主意打在了未实现计算机联网比对但同样具有抵扣税款功能的“四种票”上。近来,部分地区利用假海关完税凭证进行的偷骗税活动呈上升趋势,如何遏制这一趋势成为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
为应对这一违法犯罪新动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函[2004]1424号文件,要求各级出口退税机关严格把关,要将海关一般贸易性进口货物完税证即海关完税凭证一一录入电子信息比对系统,从源头上堵塞利用海关完税凭证偷骗税的漏洞。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青岛市国税局退税管理部门发现,手工录入的方法既原始又费时费力,经常出现数据错误,录入后的数据实用性较差,难以满足堵塞漏洞的要求。
青岛市国税局分管出口退税的副局长杨进军对此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一方面,从国库转来的海关完税凭证,录入工作相当麻烦,就青岛市国税局来看,每月通过手工录入海关完税证上万份,工作量大、进度慢、差错率高、效率低;另一方面,一部分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办理税务登记就开展进出口业务,但不办理退税登记,从而逃避进出口退税管理。”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成为从源头堵漏的关键所在。为解决这一矛盾,青岛市国税局刘崇俊局长到青岛海关与关长协调解决信息交换问题,并得到了海关的积极配合。经过协商,青岛市国税局与青岛海关联合签订了《传输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等有关电子信息数据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青岛市海关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向青岛市国税局提供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纳税人在海关的登记情况等电子信息,实现与国税信息数据的交换直通。
目前,青岛市国税局已经收到青岛海关传送的包括纳税人进口口岸名称、代码、税款额、企业注册号、居留证号码、特殊企业标志、违规次数等51项信息,总共达39万笔数据,基本完成了2002年以来青岛海关代征税信息数据库等基础性工作,完善了企业登记数据信息,基本使国税局与海关实现代征税信息的共享。
从源头堵漏
税务、海关的信息直通,有效促进了从源头堵住偷骗税漏洞。今年1月,青岛市国税局通过对海关完税凭证进行比对发现,市北区某单位非法取得假海关完税凭证1份,涉案税款17万元。
据青岛市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张宏伟介绍,目前该中心已着手将从海关获取的信息进行了分类检索,将相关信息传递到各基层管理局,并自行设计一套导入软件,将这些信息数据导入到一户式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从而达到与综合征管软件及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的目的。目前,青岛市国税局稽查部门也提出了运用海关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稽查选案的需求。
另据了解,有些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受自身利益的驱动,根据业务盈利水平,通过计算征、退税情况,权衡利弊,宁愿舍弃“退税”这一“薄利”,只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海关和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相关登记,却不到进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以逃避出口退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进出口企业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接受出口退税管理。这些企业如果实现货物出口,但不登记、申报退税,将视同内销征税。在青岛市国税局与青岛海关实现信息直通后,青岛退税管理部门将自身出口退税登记数据库里的信息与海关提供的出口企业代码信息一比对,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便一一现出原形。从分析比对数据看,青岛市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达341家,目前青岛市国税局正在对此进行进一步的查证。
信息数据的交换成功,为国税、海关之间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目前,青岛市国税局正与青岛海关积极协作,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进一步搭建信息交换平台,以更好地发挥信息数据共享的优势。
税务、海关信息直通 源头堵住偷骗税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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