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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论坛:中国究竟谁在纳税?

2003-10-15 9:18 中国审计报·曹林 【 】【打印】【我要纠错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02年度中国纳税排行榜爆出了一条新闻:一大批社会知名的富豪和他们的企业都没有进入该榜。大庆油田有限公司以纳税175.04亿元高居榜首,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以107.56亿元紧随其后。奇怪的是,《福布斯》2002年内地100名富豪只有4人及其企业进入私企纳税50强。

  富豪榜张扬的是私益,纳税榜表达的则是公益。如果那些让人眼红的私益未能与公益对称、财富未与责任相伴,“为富不仁”的谴责必然会落到富豪们的头上。但除此以外,我们还能看到什么更深刻的东西?

  首先,笔者看到了一个倒挂的纳税结构。进入富豪榜的大都是非国有经济企业的老板,他们未进入纳税榜,表明在我们税收结构上,国有经济纳税占了大头,而非国有经济纳税少!

  一份资料显示,虽然国有经济已非经济主体,但仍然是税源的主体;非国有经济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在全部的税收贡献中则只有1/ 3左右。

  用经济学家平新乔的话说,导致这种纳税结构倒挂的根由是税制调整的滞后,我们在税制上仍依赖于过去向国有企业征税的办法。目前的工商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与消费税)从本质上说,与20世纪80年代政府对国有企业开征的工商税有很大的继承性。

  此外,还有一个更深刻的原因,就是全球化背景下非国有资本享有着少纳税的绝对控制权。

  关于富人“吃”税问题,有一个数据或许更有说服力:2001年我国 7万亿元存款,不足20%的富人占有 80%,而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总量中却还不到10%。美国国税局1999年统计,5%的富人提供了约55 %的税收,最富的1%缴纳了19%的所得税,55%的较低收入人口缴纳的所得税只占总数的4%。对比之下,有人愤而发问:在中国,究竟谁在纳税?

  好的税收制度从来必须表现出富者“多税”、贫者“寡税”。管得了贫者的钱袋,却拿富者的钱箱没辙,利益分配如此扭曲,不良后果自然是收入差距拉大并滋生社会冲突,譬如“仇富”。

  关键的关键在于制度自身的“脱贫”进度,笔者认为重在检讨三点:一、税负设计。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平均税收负担率为6.58%,国有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分别是8.06%、6.09%,私营企业为5.67%,农业税税率为15.5%(税费改革后最高为7%)——这样的差别,是否合理?二、税收征管。据公开信息,我国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征管队伍,却几乎是以最高成本、最低效率运作。应当想想,症结究竟何在?三、税法落实。有必要细细追究,实践中是否有违法的税收开、停征及减、免、退、补税的存在?纳税人、代扣义务人违法的偷、逃、抗税和征税人违法的吃、拿、卡、要、不作为等行为是否按法律责任严肃惩处了?

  税收制度并非孤立存在,它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一环,且与整个经济制度相连。应当认为,这个制度体系若因自身“贫困”而对富人“寡税” 现象束手无策,则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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